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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IA新社员预定! ——TsanconBYin(讨论) 2018年10月2日 (二) 21:44 (CST)
我觉得我们应该善用讨论页面! —— Codusk(讨论) 2018年12月3日 (一) 01:23 (CST)
酷炫 ——Huoao_buao(讨论) 2018年12月3日 (一) 18:20 (CST)
真炫(指插画) ——30266(讨论) 2021年6月21日 (一) 09:19 (CST)
- @30266: 谢谢你的喜欢! ——Huoao_buao(讨论) 2021年6月22日 (二) 00:16 (CST)
关于条目:马克嘶之死的修改
希望得知马克嘶之死的修改原因,并无恶意,只是认为作为当事人,我将这个事件记录得很好,也是我对这个服务器留下的最后的东西。--南国旧梦,北境寒风。(讨论) 2021年7月7日 (三) 18:10 (CST)
- @Guard of Tianyi: 关于这点,在和其他成员聊天时曾经正好有人提到了这个条目。以当事人的视角,你记录的确实很详尽,但这也是问题所在,因为有人曾认为这个条目部分内容偏主观了。在考虑之后,我决定根据已有的各方面记录来尽量客观的重新记录这一事件,不过因为各种原因暂时放置了,因此产生了目前你看到的那个由牌子群公告稍作修改的临时版本。原来的文本暂时隐藏了,目前只能在编辑模式下看到。 —— Huoao_buao(讨论)
- @Huoao buao: 这样的话我可以理解,我也同意我在编辑过程中掺杂了我个人的情感,因为什么都没做,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发生那样的事,而且还是在我的生日当天,确实令我愤怒且无助,但是我希望这个条目可以在以后得到妥善的编辑,并且我仍然希望将最后那几段放回去,实际上我是参考了别的条目,发现有诸如“犯罪者自述”“他人评价”这类栏目才将lgks、鲨姐以及本人的评论放了进去,或许我的评论不应出现,但另两位当事人的评论我认为还是应当记录的。除此之外,我觉得最后那一块从这件事中得到的教训也是不错的一个板块。或许是因为这个页面是我在RIA唯一完成的一件作品(四合院,我的四合院55555)(小破坟或许可以另算),我还是对这个页面报有一定期待的。——南国旧梦,北境寒风。(讨论) 2021年7月8日 (四) 13:10 (CST)
- @Guard of Tianyi:(评论在讨论页)——Huoao_buao(讨论) 2021年7月8日 (四) 18:20 (CST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