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土工业设施记录规范:修订间差异
来自RIA | Wiki
更多操作
Somniloquy 520(留言 | 贡献) |
Somniloquy 520(留言 | 贡献) |
||
| 第11行: | 第11行: | ||
*在编辑设施页面时,应保留'''基本且必要'''的信息,如:设备名、坐标及维度、设施管理人员。 | *在编辑设施页面时,应保留'''基本且必要'''的信息,如:设备名、坐标及维度、设施管理人员。 | ||
== | =='''建议'''各位如此行动的事情:== | ||
*尽可能的完善设备页面的信息,描述应尽可能通俗易懂。 | *尽可能的完善设备页面的信息,描述应尽可能通俗易懂。 | ||
*尽可能的做到格式与模板一致。 | *尽可能的做到格式与模板一致。 | ||
2023年1月25日 (三) 21:51的版本
在记录后土设施时,应遵守以下几点*:
- 相关设施应放在相关类别条目下。
- 记录设施时,应经过该设施管理员的同意。
- 不应记录没有完工且没有投入使用的设施。
- 记录设施时应给设施标上编号,方便他人查阅。
- 在编辑设施页面时,应保留基本且必要的信息,如:设备名、坐标及维度、设施管理人员。
建议各位如此行动的事情:
- 尽可能的完善设备页面的信息,描述应尽可能通俗易懂。
- 尽可能的做到格式与模板一致。